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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網】為防治環境污染,規范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行業污染治理和管理行為,促進行業的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環境保護部于2016年12月發布了《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政策內容主要分原則、要求和技術需求三大部分。日前,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有關負責人就如何理解、貫徹這一技術政策,接受了媒體采訪。
環境保護部近日發布了《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制糖工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及《火電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4項技術政策。
為此,相關媒體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有關負責人,對上述4項技術政策做出解讀。
原則
以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為核心,以污染預防為重點,積極推進源頭減量替代。
遵循全過程污染控制原則,突出生產過程控制。
規范資源再生利用,健全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要求
預處理:拆解應采用機械破碎分選的工藝、技術和設備,鼓勵采用全自動破碎分選技術與裝備。
生產及再生過程:應采取密閉或負壓措施。
末端治理:鉛煙、鉛塵的常規處理工藝,提出了二惡英和硫酸霧等污染物的處理技術和要求。
技術需求
先進、低能耗、短流程、環境友好的生產工藝與設備。
盡快開發性能可靠、造價合理、操作方便、維護容易的快速檢測技術與系統。
為防治環境污染,保障生態安全和人體健康,規范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行業污染治理和管理行為,引領行業生產工藝和污染防治技術進步,促進行業的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環境保護部于2016年12月發布了《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日前,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有關負責人就這一技術政策的有關問題及如何理解、貫徹這一技術政策,接受了媒體采訪。
媒體:環境保護部出臺這一《技術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1.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行業污染防治管理是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2009~2011年期間,由鉛蓄電池企業引起的部分“血鉛”超標和群體性事件也給社會和環境帶來了嚴重影響。《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鉛被列入5種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之一,鉛蓄電池行業也被列入5種重點防控行業之一。隨著我國電動車保有量和鉛蓄電池使用量的增長,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行業正發展和壯大,但行業秩序混亂、產業集中度不高、清潔生產發展嚴重滯后等現象仍然存在。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行業的污染防治管理依然是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行業發展和標準加嚴引導管理要求新變化
近年國家陸續出臺了《清潔生產標準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業》、《清潔生產標準鉛蓄電池工業》、《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等一系列指導文件,對于行業污染防治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規范標準的貫徹落實仍然任重道遠。
隨著鉛蓄電池行業的發展和標準規范的加嚴(如《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4)》、《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再生鉛行業規范條件》、《電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再生鉛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等系列標準規范修訂),行業管理要求有了新的變化。
同時,現有鉛蓄電池工藝和生產設備自動化智能化發展需求,也促使行業急需從產業結構調整出發,淘汰落后工藝及材料,鼓勵發展新型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工藝,促進行業技術進步。
為解決國內鉛蓄電池污染防治問題,環境保護部制定發布了《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其目的就是為鉛蓄電池行業環境保護相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等環境管理和企業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同時配合各種技術措施的實施,充分發揮體制機制優勢,合力推動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我國鉛蓄電池行業環境管理水平。
媒體:《技術政策》中鉛蓄電池污染防治應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答:技術政策根據鉛蓄電池行業的污染特點,遵循全過程污染控制原則,以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為核心,以污染預防為重點,積極推進源頭減量替代,突出生產過程控制,規范資源再生利用,健全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強制清潔生產審核,推進環境信息公開。
原則一:以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為核心,以污染預防為重點,積極推進源頭減量替代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等要求,應限制鎘、砷等有毒有害元素在電池中使用。同時近期剛頒布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也提出,應普遍推行產品的生態設計等要求。
因此,本技術政策提出“鼓勵優化鉛蓄電池產品的生態設計,逐步減少或淘汰鉛蓄電池中鎘、砷等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鼓勵采用無鉛焊料”、“鼓勵研發減鉛、無鎘、無砷鉛蓄電池生產技術”等要求,遵循全過程污染控制原則,以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為核心,以污染預防為重點,積極推進源頭減量替代,防止環境污染。
原則二:遵循全過程污染控制原則,突出生產過程控制
本技術政策從預處理、生產過程和末端治理三個方面遵循全過程污染控制原則,分別提出了各個過程中的污染預防重點、配套環保設施和技術要求,為企業污染防治管理提供了技術依據。
針對預處理,技術政策從機械化自動化替代工藝、分類處理和預脫硫等角度提出了預處理過程的污染防治要求。
比如“廢鉛蓄電池拆解應采用機械破碎分選的工藝、技術和設備,鼓勵采用全自動破碎分選技術與裝備,加強對原料場及各生產工序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分選出的塑料、橡膠等應清洗和分離干凈,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再生鉛企業應對帶殼廢鉛蓄電池進行預處理,廢鉛膏與鉛柵應分別熔煉;對分選出的鉛膏應進行脫硫處理”等。
針對生產過程,技術政策要求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過程應采取密閉或負壓措施,減少生產過程中對環境的污染,同時從生產工藝、機械化替代工藝等角度提出了“鼓勵采用內化成工藝”、“熔煉工序應采用密閉熔煉、低溫連續熔煉、多室熔煉爐熔煉等技術,并在負壓條件下生產,防止廢氣逸出;鑄錠工序應采用機械化鑄錠技術。”等技術要求。
針對末端治理,本技術政策提出了鉛煙、鉛塵的常規處理工藝,并根據環境管理要求新特點,提出了二惡英和硫酸霧等污染物的處理技術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