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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中美雙方近日關于經貿問題的磋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計劃于12月15日12時01分起加征關稅的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暫不征收10%、5%關稅,對原產于美國的汽車及零部件繼續暫停加征關稅。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對美加征關稅措施繼續按規定執行,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繼續開展。
中方希望,與美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共同努力,妥善解決彼此核心關切,促進中美經貿關系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