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將全面啟動,7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將進駐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業開展督察,并對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2個部門開展督察試點。
近日,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再次向社會公布《淄博市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鼓勵市民舉報環境違法行為。文件規定了詳細的舉報及獎勵辦法,最高可獎勵2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信訪條例》、《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信訪條例》和《山東省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淄博市實際,淄博市制定《淄博市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于2019年8月15日起施行。此次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再次向社會公布該細則,旨在進一步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改善環境質量,為高質量發展植入“凈化器”,助推生態淄博建設。文件規定,舉報時應提供被舉報單位的準確名稱、詳細地址、違法事實以及反映排污情況的圖片、影像等證據。同時提供本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多人聯合舉報分別提供個人信息)。舉報對象局限于實名舉報人。對同一環境違法行為,獎勵首位舉報人(以受理單位登記時間為準);被舉報方有多項環境違法行為的,按獎金最高項獎勵舉報人(聯合舉報的獎金自行協商分配)。環境違法行為被查處且已結案,被舉報人再次涉嫌違法的,可以繼續舉報,再次獲得獎勵。根據所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的具體情況,文件規定了三個獎勵等級,最高一級獎勵金額2000元。該等級包括違法傾倒危險廢物或者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三倍以上,造成嚴重環境和人身危害的;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化學品或者放射性廢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等7種情況。為便于及時準確調查處理,文件規定舉報人在提供被舉報對象名稱、違法行為發生地、基本違法事實基礎上,應盡可能地協助生態環境部門調查處理,包括以下方式:提供檢測報告、圖像資料、文件材料等能證明被舉報對象發生環境違法行為的物證;帶領生態環境部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調查或者對環境違法行為的發生地和有關場地、設備等進行指認;以其他方式協助生態環境部門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通過信函舉報(特快、掛號、速遞等并注明有獎舉報)的方式,郵寄到淄博市生態環境局或者各區縣分局,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文件要求,生態環境部門在接到市民舉報后應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原則上20個工作日內確認是否符合舉報獎勵的要求,并向舉報人作出是否受理的告知。承辦單位一般應于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辦結舉報獎勵事項,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后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舉報人領…
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今天公開了中央環保督查8省(區)移交案件的問責情況,共有1140人被問責。從問責情況看,此次問責人數多,問責級別高,涉嫌違法的多名領導干部被移送司法機關。